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几省份2016年林下中药材种植补贴政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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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国家林业局启动了林下经济中药材种植补贴试点工作,在广东、江西、黑龙江、四川等省份开展试点,2015年中央财政对林下种植中药材补助试点资金3.8亿元,各地补贴标准不一,基本在100元/亩~500元/亩之间。
 
河南
扶持对象:注册2年以上的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、家庭林场、国有林场,且从事林下中药材及其他种植业2年以上。林下种植基地规模不少于300亩,带动农户数不少于30户。
补助资金:每个项目申请省财政补助资金额度不超过20万元。

广西
扶持对象:从事林下经济的专业大户、家庭农(林)场、农民专业合作社、农(林)业产业化龙头企业、林场企业、良种繁育场(站)、相关科研单位。
补助标准
先建后补项目:不超过核定的合理投入金额的40%,总额较高不超过80万元。
新建项目:不超过核定的合理投入金额或实际投入金额的30%,总额较高不超过50万元。
 
甘肃省
扶持对象:从事林下经济发展的林业合作社、家庭林场、林业龙头企业、专业大户等新型林业经营示范主体和农户(农户实施项目须以乡镇或村申报)。扶持范围包括林下种植、林下养殖、林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等林下经济发展。
补贴标准:每个项目申报省级财政资金不超过30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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