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菏泽市润康中药材研究所

山东省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(2014—2020年)

山东省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(2014—2020年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 为加快我省中药材生产发展,保障人民健康需求,促进农业增效、农民增收,实现我省由中药材生产大省向中药材产业强省转变,特制定本规划。

  一、发展现状

  中药材产业(主要指中药材种植业)是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我国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基础,中药材消耗总量的70%以上来源于人工种植。我省地形以平原丘陵为主,气候属暖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,四季分明,年均温11—14℃,年降水量550—950毫米,年日照时数2300—2890小时,无霜期180—220天,这种优越独特的南北过渡型气候条件,起伏多变的地形地貌,丰富的中药材种植传统与经验,造就了我省数十种珍贵道地药材的品牌资源。全省中药资源约1500种,占全国中药资源种类的10%以上,其中植物类中药资源1299种。进入21世纪以来,我省中药材产业发展规模、基地建设水平、区域化布局、生产组织模式、品牌影响力、市场化运营水平等方面取得了明显进展,进入国内先进行列,发展成为中药材资源和中药材种植大省。据行业统计,我省中药材种植面积由本世纪初的30万亩左右,发展到目前的180万亩以上,约占全国中药材种植总面积的10%,产值近90亿元。全省中药材种植品种70余个,其中实现规模化种植的20多个,金银花、丹参、桔梗、黄芩、西洋参、丹皮、徐长卿、栝楼、山楂、银杏叶等主要道地药材的产量和质量在全国名列前茅。

  随着中药材种植面积逐渐扩大,区域化布局也合理展开。种植区域由上世纪末的沂蒙山区、胶东半岛的文登、鲁西南的菏泽为主的传统产区,扩展至全省各市。文登西洋参、菏泽丹皮、平邑金银花、郯城银杏叶、莒县黄芩等,当地的种植面积分别占全省同品种种植面积的95%、85%、75%、70%、60%。中药材种植已逐步发展为许多地区的优势特色产业,成为我省农业增效、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。

  顺应产业发展需求,中药材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和产业化水平不断提升。我省已成立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200余家,中药材销售专业合作社(公司)约300家;现有以中药材种植、提取、销售为主业的规模以上龙头企业20多家。建立万亩以上规模的中药材种植基地10处以上,通过中药材GAP(良好农业规范)现场认证的有6处。金银花、丹参、桔梗、西洋参等中药材年交易量分别占全国同期同品种交易量的60%、50%、50%、30%以上。“公司+基地+农户”和“合作社+基地+农户”正在成为我省中药材产业的主要发展模式。

  随着人类保健意识增强、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剧、药品消费结构变化、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安全门槛提高、自然生态环境恶化,中药材应用已经从人类自身扩大到动物的预防保健与治疗,中药材资源短缺与环境保护、中药材生产与市场需求的矛盾日益突出,中药材产业发展有着巨大的空间和潜力。

  目前,与快速增长的中医药战略需求相比,与国内其他中药材产业发展强省相比,我省中药材产业发展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。一是基础设施投入少,生产条件差。国家和省对中药材基础设施建设缺乏专项投入,专业交易市场的仓储、晒场等配套设施简陋。二是种质资源家底不清,良种选育有待加强。中药材育种的专业科研机构仅2家,涉及中药材栽培的只有6家。三是科技研发力量不足,支撑产业能力差。省级中药材工程技术中心只有3家,中药材生产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百人。四是技术服务体系不完善,多数科研成果侧重于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,科技成果转化率低。五是产业链条较短,产业化水平较低。大部分药材以原料和初级产品出售,精深加工程度较低,企业竞争力不强,年销售收入过千万元的企业不足20家。六是市场宏观调控不足,产供销信息不畅。全省尚未建立规范统一的中药材市场供求信息平台,药农的种植、销售等存在很大盲目性。

  二、指导思想、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

  (一)指导思想。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、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,坚持安全、有效、稳定、可控理念,以市场需求为导向,以科技创新为动力,以道地药材生产为重点,持续增加投入,改善生产条件,加强技术服务,强化质量控制,推进规范化种植、产业化经营,加快构建生产、加工、贸易一体化产业体系,推动全省中药材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。

  (二)基本原则。

  1.坚持市场需求导向。跟踪市场变化,加强宏观指导和信息服务,优化调整品种结构,协调药材生产、加工、利用各环节,保障供求基本平衡。

  2.坚持科技创新驱动。加强中药材产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,提高协同创新能力,突出应用技术研究,强化良种选育和现代生产技术集成,支撑产业升级。

  3.坚持可持续发展。以资源保护为基础,突出地方特色,优化产业布局,提高资源可持续利用能力,推动中药材产业健康发展。

  4.坚持质量优先。以稳定、提高中药材质量为目标,构建生产加工质量监控技术体系,大力推行规范化生产和中药材GAP认证。

  5.坚持产业化带动。培育龙头企业,扩大种植规模,延伸产业链条,实施品牌战略,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,实现集约化经营,提高农民收入。

  (三)发展目标。到2020年,全省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300万亩,比2012年增加120万亩;产值150亿元以上,增长67%,面积和产值处于全国前列。建设中药材产业科技示范园140个,中药材规范化生产基地60个,种子种苗繁育基地10个,培育规模以上龙头企业60家。在现有山东省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工程技术中心、中药材良种选育工程技术中心和中药材产地初加工工程技术中心3个省级工程技术中心的基础上,新建山东省中药材资源保护与利用工程技术中心、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工程技术中心、中药材质量检验检测中心3个省级工程技术中心。建设省级药用植物种质资源库1个。选育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》标准要求的中药材良种20个以上。制定发布30种中药材生产技术规程。

  三、发展重点

  (一)强化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。建立省级中药材资源保护与利用工程技术中心,开展第四次中药资源调查,在山东省农作物种质资源库的基础上,新建省级药用植物种质资源库1处,搜集保存种质资源3000份以上;建立种质资源鉴定与评价技术体系,建设金银花、丹参、桔梗、黄芩、黄芪、西洋参、丹皮、徐长卿、栝楼、北沙参等种质资源圃12处,加强种质资源利用研究;分别在鲁中南山区、胶东半岛、黄河三角洲、南四湖与东平湖流域,建立太子参、五味子、远志、柴胡、崂山百合、威灵仙、白蔹、老鹳草、苦杏仁、酸枣仁、穿山龙、白首乌、罗布麻、泽泻、三棱、芡实、四叶参、黄芪等中药资源野生抚育区20处,加强原产地保护。

  

专栏一:种质资源圃

  山东中医药大学(济南)金银花种质资源圃、山东亚特生态科技有限公司(沂南)金银花种质资源圃、山东省农业科学院(济南)丹参种质资源圃、山东农业大学(泰安)丹参种质资源圃、山东省农业科学院(济南)桔梗种质资源圃、山东省中医药研究院(济南)黄芩种质资源圃、文登市农业局黄芪种质资源圃、文登市农业局西洋参种质资源圃、菏泽市曹州牡丹园(菏泽)丹皮种质资源圃、山东省中医药研究院(蒙阴)徐长卿种质资源圃、山东中医药大学(长清)栝楼种质资源圃、山东农业大学(莱阳)北沙参种质资源圃。

    

专栏二:中药资源野生抚育区

  昆嵛山太子参野生抚育区、崂山四叶参野生抚育区、莱芜黄精野生抚育区、东平芡实野生抚育区、东平三棱野生抚育区、微山泽泻野生抚育区、东营罗布麻野生抚育区、泰山白首乌野生抚育区、徂徕山穿山龙野生抚育区、枣庄市山亭区酸枣仁野生抚育区、济南市历城区苦杏仁野生抚育区、昆嵛山五味子野生抚育区、蒙山老鹳草野生抚育区、沂源白蔹野生抚育区、鲁山威灵仙野生抚育区、青岛市崂山区崂山百合野生抚育区、沂山柴胡野生抚育区、章丘远志野生抚育区、乳山葛根野生抚育区、青州云门山半夏野生抚育区。

   (二)加快中药材良种选育与引进。完善提升省级中药材良种选育工程技术研究中心,将传统育种方法和现代生物技术相结合,建立中药材育种技术体系,重点培育金银花、丹参、桔梗、黄芩、黄芪、西洋参、栝楼、丹皮、银杏、地黄、旱半夏等中药材优良品种20个以上,加强中药材品种审定和知识产权保护,研究制定配套的良种繁育技术、种子种苗质量标准及相应的配套栽培技术,推进良种产业化。从国内其他地区引种甘草、肉苁蓉、石斛、三七、当归、平贝、大黄、党参、细辛等名贵中药材品种30个以上,从同纬度同生态不同国家和地区引进紫锥菊、月见草、柳叶车前等特色药用植物品种20个以上,开展人工驯化种植和种性改良,获得适宜我省种植生产的国内中药材品种10个以上、国外药用植物品种10个以上,并进行产业化生产示范。

  (三)优化区域布局。重点建设鲁中南山区、胶东半岛、鲁西南、黄河三角洲、微山湖与东平湖五大中药材生产区。鲁中南中药材生产区重点建设平邑、费县、五莲、淄博市博山区和沂南等10个金银花生产区;郯城、沂源、泰安市岱岳区、莒县等10个银杏生产区;淄博市博山区、淄川区、沂源、临朐、平邑、济南市长清区、莱芜市莱城区等10个桔梗生产区;临朐、沂源、莒县、莱芜市莱城区、济南市长清区、泰安市岱岳区、新泰、蒙阴等15个丹参生产区;莒县、临朐、沂水、沂源、莱芜市莱城区等10个黄芩生产区;新泰、济南市长清区、平阴、肥城、莱芜市莱城区、莒县等7个栝楼生产区;泰安市岱岳区、莱芜市莱城区、沂源等10个连翘生产区。胶东半岛重点建设以威海市环翠区、文登、莱阳为主的西洋参、太子参、北沙参生产区。鲁西南地区重点建设以菏泽市牡丹区、鄄城、郓城、曹县、单县、定陶、嘉祥、金乡、东阿、汶上为主的丹皮、白芍、白术、白芷、红花、半夏、山药、玫瑰、菊花、阿胶、柏子仁生产区。黄河三角洲重点建设以东营为中心的罗布麻、枸杞、益母草、补血草、薄荷、茵陈生产区。微山湖与东平湖重点建设以芡实、莲子、芦根为主的水生中药材生产区。

  (四)加强中药材科技示范园与规范化生产基地建设。建立山东省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工程技术中心,依据产地适宜性原则,建立10处区域化种子种苗繁育基地。完善提升省级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,开展金银花、丹参、桔梗、黄芩、黄芪、西洋参、银杏叶、北沙参、栝楼、丹皮、旱半夏、徐长卿、山楂等大宗道地中药材规范化种植技术研究,制定相应的规范化生产标准操作规程。

  

专栏三:区域化种子种苗繁育基地

  平邑金银花种子种苗繁育基地、临朐丹参种子种苗繁育基地、淄博市博山区桔梗种子种苗繁育基地、莒县黄芩种子种苗繁育基地、文登黄芪种子种苗繁育基地、济南市长清区栝楼种子种苗繁育基地、菏泽市牡丹区丹皮种子种苗繁育基地、文登西洋参种子种苗繁育基地、蒙阴徐长卿种子种苗繁育基地、菏泽市牡丹区旱半夏种子种苗繁育基地。

 

  筛选确定金银花、丹参、桔梗、牡丹、黄芩、西洋参、山药等50个左右重点品种,建设140个中药材产业科技示范园,示范带动全省不同优势区域的中药材规范化生产。其中,鲁中南山区生产区58个,胶东半岛生产区12个,鲁西南生产区38个,黄河三角洲生产区29个,微山湖与东平湖生产区3个。(详见附表)。

  在中药材主产区建设规范化生产基地60个左右,其中万亩生产基地30个以上,通过国家中药材GAP认证生产基地20个以上。完善提升山东省级中药材产地初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,建立平邑金银花、文登西洋参、博山桔梗、汶上酸枣仁、菏泽丹皮等精品中药材产地加工基地20个以上,提高产品质量、促进转化增值。

  

专栏四:万亩以上中药材生产基地

  平邑、费县、淄博市博山区等金银花生产基地10个,蒙阴、临朐、莒县等丹参生产基地9个,莒县、蒙阴、临朐、沂水等黄芩生产基地4个,淄博市博山区、济南市长清区、沂源等桔梗生产基地3个,文登、莱阳、荣成等西洋参生产基地3个,郯城银杏叶生产基地1个,菏泽市牡丹区丹皮生产基地1个,平邑、青州等山楂生产基地2个,青州杜仲生产基地1个。

    

专栏五:中药材GAP认证生产基地

  平邑县、费县、淄博博山区等金银花生产基地3个,蒙阴县、临朐县、平邑县等丹参生产基地5个,莒县黄芩生产基地1个,淄博博山区、济南长清区等桔梗生产基地2个,文登市西洋参生产基地1个,郯城县银杏叶生产基地1个,平邑县、蒙阴县等徐长卿生产基地2个,嘉祥县菊花生产基地1个,济南长清区木瓜生产基地1个,平邑县、青州市等山楂生产基地2个,济南市地黄生产基地1个,莱西市北沙参生产基地1个。

 

  (五)加强市场交易体系建设。加快提升鄄城舜王城中药材市场的集散能力,培育区域性中药材交易市场,增强市场议价能力,重点建设以平邑为主的金银花交易市场、以临朐为主的丹参交易市场、以文登为主的西洋参交易市场。加强基础设施和信息平台建设,建立健全物流网络,提升市场交易的现代化水平。

  (六)完善中药材质量监控技术体系建设。以山东中医药大学、山东省分析测试中心、山东省农业科学院、山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等作为牵头单位,建立中药材质量检验检测中心,加强基础设施建设,提高质量检测技术水平,全面监控生产过程中中药材的活性成分、重金属及农药残留变化,提升中药材质量标准,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。

  (七)推动中药材的深加工与综合开发。鼓励中药材加工企业引进先进设备,改进加工工艺,在规范化生产中药饮片、中成药等传统产品外,以金银花、丹参、桔梗、牡丹、栝楼、北沙参、西洋参等药材为重点,积极开展功能饮料为主的饮料、茶叶、功能性食品等延伸性产品研发;探索中药材非药用部位综合利用途径,加强中药材在中兽药、食品添加剂、饲料添加剂、化妆品等方面开发利用,培育5—10家过亿元的中药材精深加工龙头企业。

  四、保障措施

  (一)切实加强组织领导。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中药材生产,制定出台扶持中药材产业发展优惠政策,认真做好中药材生产信息发布、市场调剂、质量监管等工作,切实发挥中药材生产对农业增效、农民增收的重要作用。建立由农业、发展改革、财政、科技、中医药管理、林业、畜牧等部门参加的产业发展协调推进机制,统筹推进产业发展规划的组织实施。农业部门要发挥主管部门职能,负责牵头协调,切实加强对中药材产业发展的指导和总体管理。发展改革、财政部门要加大基建资金和财政资金对中药材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,做好项目实施和资金监管工作。科技部门要努力改善中药材产业科技创新条件,加快推进科技项目成果转化。其他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范围,加强对中药材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。要建立健全中药材产业发展指标考核体系,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各主产区政府现代农业发展考核体系。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制定全省中药材产业发展绩效考评办法,并将绩效考评结果作为省级选择扶持项目的重要依据。充分利用各种现代媒体,加大宣传与普及力度,形成发展中药材产业、支撑中医药事业、传承中医药优秀传统文化的共识,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中药材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。

  (二)加大资金和政策扶持。建立以政府性资金为引导,企业投入为主体,社会资金广泛参与的投入机制,重点支持良种基地、示范园区基础设施建设、山丘区中药材扶贫开发等,为中药材产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。整合农业、林业、科技、卫生、商务等行业部门资金,在产业发展、科技研发方面集中投入,充分发挥资金规模效应。采用直接投资或以奖代补方式,对种质资源圃、野生抚育区、良种选育及引进、质量监控技术体系、中药材育苗基地、生产基地、科技示范园、加工企业等进行扶持。制定扶持产业发展优惠政策,实行生产资料补贴、农机具补贴等补贴制度。将中药材品种纳入山东省种业发展规划扶持范围,给予资金扶持。探索将金银花、丹参、桔梗、牡丹、西洋参等中药材品种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。完善信贷担保抵押模式和担保机制,出台对药材种植基地、加工企业及有关科研单位的信贷扶持政策。

  (三)健全产业发展体系。完善“公司+基地+合作社”、“公司+农场(农户)”等模式,发挥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的引领带动作用,建立起风险共担、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,推动中药材产业稳定发展。提升中药材产业在农业公共服务中的地位,强化高等院校、科研单位、生产企业与广大药农的紧密合作关系,支持中药材专业合作社、专业服务公司、药农经纪人、龙头企业、家庭农场等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服务。依托山东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、山东省药用植物学会和山东省金银花行业协会,支持成立山东省中药材行业协会,鼓励各药材主产区成立中药材区域分会,构建全省中药材行业组织管理体系。推进行业协会服务能力建设,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合作,及时传递政策动态,搭建交流协作和行业管理平台,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技术支持、行业自律、营销网络等方面的积极作用。

  (四)实施品牌培育战略。加大中药材GAP认证力度,从政策、资金等方面支持培育具有突出优势的知名品牌,打造山东中药材品牌集群。举办山东名优中药材交易博览会,为生产企业和药农搭建品牌展示、扩大交易的平台和渠道。引导企业参加全国中药材名优产品评选活动,大力推介优质中药材品牌,增强品牌的社会影响力。

  (五)强化科技支撑能力。支持山东省农业科学院、山东中医药大学、山东农业大学、山东省中医药研究院等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,加强中药材良种工程和重大技术协同创新研究,构建中药材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和资源共享平台。启动山东省中药材产业技术体系建设,重点加强基础研究和生产关键技术研究,集中力量在良种培育、规范化生产技术、质量控制标准化体系建设、现代生产技术装备等方面取得突破,推动中药材产业升级改造。加快中药材品种的审(认)定工作,提高中药材良种覆盖率。建立健全基层技术推广网络,充分利用科研院所、高等院校的技术、人才优势创办科技型企业、建立科技示范点,开展科技承包和技术咨询服务,提高新技术、新成果的入户率和转化率。建立人才培养机制,充分利用泰山学者计划、引智计划等人才建设计划,培养一批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、比较优势明显的科技带头人和创新团队,引领全省中药材产业发展。加强对基层技术人员和生产大户的科技培训指导,将中药材生产管理培训纳入省级阳光培训工程范围,每年培训10万人次,实现全省中药材种植户每户一名技术明白人。

  附件:中药材产业科技示范园名单(140个)


责任编辑:李磊 信息来源:山东省发改委网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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